2021「提升生活品質」系列演講-社會關懷
同婚合法化等於性別平等嗎?
          近年來,同婚合法化已成為臺灣社會的高爭議課題。人們往往將支持同性婚姻等於肯定性別平等,
將反對同性婚姻等於否定性別平等。在這場演講中,我將分別從歷史與法學兩個面向說明這為何是個有問題的等號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歷史上,婚姻是一個性別不平等的體制。日本殖民統治下的臺灣婦運批評婚姻體制壓迫女性, 殖民統治的批評者也主張官方禁止 「內台共婚」是對殖民地臺灣的歧視性待遇。改革婚姻體制是戰後臺灣性別平等運動的重點之一,透過釋憲與立法雙軌並進的方式促成法律改革, 廢除許多法律上的性別差別待遇,並且將重點放在「擴大婚姻的出口」與「女性在結婚後與離婚後所遭遇的不平等」。到了同性婚姻運動興起之時, 人們已轉而將重點放在「擴大婚姻的入口」,同婚合法化等於性別平等的等式也開始出現。
          這個等式有兩個重要的前提:(一)平等意指亞里斯多德所提出的公式「等者等之、不等者不等之」 (二)既有的婚姻體制已經大致上平等。 支持同婚合法化者多認為應該等者等之:同志與異性戀並無不同、應該獲得相同待遇,允許同性結婚是婚姻平等的最後一哩路。 反對同婚合法化者則主張不等者不等之,同志與異性戀不同,既有不允許同性結婚的制度並無不平等。我將說明,為何「等者等之,不等者不等之」不是個好公式, 放棄這個平等公式也就推翻了支持/反對同婚合法化等於肯定/否定性別平等的等式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歷史上,婚姻是一個性別不平等的體制。日本殖民統治下的臺灣婦運批評婚姻體制壓迫女性, 殖民統治的批評者也主張官方禁止 「內台共婚」是對殖民地臺灣的歧視性待遇。改革婚姻體制是戰後臺灣性別平等運動的重點之一,透過釋憲與立法雙軌並進的方式促成法律改革, 廢除許多法律上的性別差別待遇,並且將重點放在「擴大婚姻的出口」與「女性在結婚後與離婚後所遭遇的不平等」。到了同性婚姻運動興起之時, 人們已轉而將重點放在「擴大婚姻的入口」,同婚合法化等於性別平等的等式也開始出現。
          這個等式有兩個重要的前提:(一)平等意指亞里斯多德所提出的公式「等者等之、不等者不等之」 (二)既有的婚姻體制已經大致上平等。 支持同婚合法化者多認為應該等者等之:同志與異性戀並無不同、應該獲得相同待遇,允許同性結婚是婚姻平等的最後一哩路。 反對同婚合法化者則主張不等者不等之,同志與異性戀不同,既有不允許同性結婚的制度並無不平等。我將說明,為何「等者等之,不等者不等之」不是個好公式, 放棄這個平等公式也就推翻了支持/反對同婚合法化等於肯定/否定性別平等的等式。


(聯絡電話:02-2321-8415*9)
演講貴賓: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─陳昭如 教授

學歷: |
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、碩士 美國密西根大學 法學院碩士、博士 |
現職: |
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 臺灣大學人口與性別研究中心婦女研究室召集人 |
專長: |
女性主義法學、臺灣法律史、法律與社會研究、批判種族理論 |
榮譽: |
科技部傑出研究獎、吳大猷先生紀念獎 中央研究院年輕學者研究著作獎 臺灣大學社會服務優良獎、教學優良獎 |
歡迎校友及非校友踴躍參加,免費入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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